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市、县(市、区)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