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