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结构建筑应用促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钢结构设计、制作和施工方面的技术培训。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中职学校联合办学,培养钢结构技术人才;引进一批行业急需的钢结构设计、建造、管理等人才。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