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