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加入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员享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