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