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公共机构实施能耗定额管理,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节能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耗能产品、设备。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