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城市新区的建设应当合理安排各类规划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加强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建设宜居环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