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规划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地理信息和各类城乡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乡规划档案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