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房地产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买卖、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使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