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农贸市场公共服务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