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第十三条有效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下列人才中介服务:(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二)人才推荐、招聘、培训、测评;(三)人才信息网络服务;(四)举办人才交流会;(五)其他有关业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