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必须出口的烟草制品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其烟草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的烟草制品总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