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以及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