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条已修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