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区划分第二十七条有效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经医疗部门证明或者经监护人书面同意,并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其不发病的情况下应当给予登记,参加选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