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放线,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验线,验线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工程或者隐蔽工程施工。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