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各设区的市、县及有关部门建立应用系统。气象、民政、水利、水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信息产业、交通、林业、农业、渔监、海事、民航、铁路等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实行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