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第二十条已修改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聘用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体育教练、裁判或者救护人员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