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4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