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和发展计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标准,审批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