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工作应当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环境,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