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