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第十一条有效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