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国有农业科研、教学院所(良种场)是国家繁育良种和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的重要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农业科研、教学院所(良种场)的土地、房屋、设备、资金、产品。确因国家建设需要用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