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六章 地图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地方性地图,应当报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批准的地图,送审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