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全自治区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