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因科学研究确需采集钟乳石样品的,应当持科学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文件或者证明材料,报采集地设区的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采集的钟乳石样品,不得出售。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