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凡在本省境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