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技术交易费用与税收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单位所得的技术交易收入,应纳入本单位的财务管理,除照章纳税外,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建立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个人从事技术交易的收入,除照章纳税外,归个人所得。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