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已修改

法律、法规对水利、交通等专业建设工程的市场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抢险救灾、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和涉及保密、军事等国家规定工程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