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