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严格控制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