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严格控制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