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自然保护区的解除或者变动级别、调整范围、改变隶属关系的,必须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