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皆伐、渐伐、更新采伐和低产林改造以及成片清理灾害林木的迹地,应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择伐、抚育间伐和卫生采伐林地,采伐后应立即封山育林。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