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作和发布农业气象、地球环境气象、海洋气象、火险气象等级等气象预报。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