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六条有效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管理权限作出处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