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进入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和其他人员,应当自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卫生和维护公共秩序。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