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管理办法/第六章 森林采伐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采伐林木,依法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按《森林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核发和管理。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作业,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