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采伐林木,依法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按《森林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核发和管理。

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作业,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