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健全储备、调拨、配送、征用和监督管理体制与紧急调用机制,保障地震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供应。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