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快递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网络统筹调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认真处理用户投诉。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