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商业网点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占、截留、挪用商业网点建设配套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