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城市新建居民住宅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与标准拨出商业网点用房或者缴纳商业网点建设配套费,配套建设商业网点(以下简称配套商业网点用房),其产权属国家所有。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