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五条有效省会城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对城区电动自行车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采取控制措施,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