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求职择业、招用人员形成劳动关系以及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