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经营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检举、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