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经营者应当认真做好体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对体育项目中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宜,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在危害事件发生时,必须及时救助。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