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卫生健康和价格等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