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或者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