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条已修改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升学、就医、就业等方面,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优先照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